配送条款

送货条款

  1. 客户凡单次购物满港币$1,500或以上,即可享本地免费送货服务乙次。若订单金额未达上述指定金额,本公司将按地区收取送货费用。

    本地送货收费表 (以5箱750毫升 x 12支装标准纸箱计算):

    香港岛

    HKD 330

    九龙

    HKD 300

    新界

    HKD 330

    额外每箱

    HKD 25

    *每单送货最多为 15 箱

  2. 如送货数量超过15箱或需卡板运送,本公司将另行报价。请于下单前透过电邮 cs@madison-wine.com 或 WhatsApp (852) 9742 0065 联络客户服务部作特别安排。

  3. 「送货到门口」指本公司送货服务供应商将货品送至客户指定送货地址之门口以供签收。本公司送货服务供应商无须将货品搬运至该地址门口范围以外之地方。

  4. 送货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5. 送货范围仅限香港岛、九龙、新界、愉景湾及马湾,并须设有合法或获授权之卸货区方可送货;机场、离岛地区、禁区及邮政信箱等地址,则恕未能提供送货服务。

  6. 若送货地址为香港仓库,客户需支付有关登记费及入闸费。本公司将事先列明并与客户确认相关费用,并于收取费用后方会安排送货。

  7. 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期间成功下单并完成全额付款之订单,预计将于2至3个工作天内送达指定地址,实际送货日期需视乎订单数量而定。本公司于确认收款后,将与客户确认预计送货日期及时间。

  8. 于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下午5时后下单之订单,预计最早送货日期将为下一个工作天之翌日。

  9. 本公司将尽力依照预定时间送货。

  10. 送货时间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例如特别推广活动、圣诞节及农历新年等节日期间,届时订单量可能较为繁忙。

  11. 客户须于收货时核对货品是否与送货单或发票(如适用)相符,并签署确认。一经签收,即代表确认收妥货品。

  12. 如客户或客户授权之代表未能于预定时间收货,或所提供之送货资料不准确,本公司保留就任何再次送货之安排收取额外费用之权利。

  13. 倘因交通、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送货延误、改期或取消,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因而引致之损失或损害。

  14. 当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送货及取货服务将会暂停。届时,本公司将联络客户重新安排送货或取货,有关安排不另收费。

  15. 如送货地址需经楼梯送递搬运,首5级楼梯不另收费。其后每15级楼梯为一层计算,每箱每层将收取港币30元楼梯费。

  16. 如客户于订单确认日起计14天内未有安排送货或取货(且非因本公司过失所致),本公司保留按现行收费标准收取仓储费用之权利。客户须先缴清所有未付金额,方可安排送货或取货。

  17.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送货条款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18. 以上送货条款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19. 如有任何争议,Madison Wine 保留最终决定权。